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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资讯:襄城县:建立“室组地巡”协作机制 书写巡察监督“新答卷”
2022-08-19 19:13:15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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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我们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某镇个别村(社区)干部存在收缴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不及时足额上缴等问题,建议在巡察中对此类问题进行特别关注,看其他乡镇是否存在同类问题。”日前,在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察时,襄城县纪委监委派出精兵强将参与巡察,并在县委第四巡察组组务会上通报有关问题。

据了解,为让监督“大格局”全面释放制度威力,襄城县准确把握各监督主体“深度参与”内涵要求,坚持探索实践在前,总结提炼在后,探索建立纪委监委相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县委巡察机构“室组地巡”协作机制,采取“三步走”“三到位”方式,将“多股绳”拧成“一股劲”,确保巡察利剑“带刃、带电”,巡察监督更加高效。

巡前“信息走”,沟通到位,“瞄准”更聚焦。巡察进驻前,襄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函询要求和职责分工,向该县委巡察组介绍被巡察党组织相关情况,通报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信访举报情况以及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等。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被巡察单位需要深入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和巡察建议,提高巡察监督针对性。

“在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巡察时,县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向我们介绍了他们日常监督中发现该单位乱发补助等问题。巡察组进驻后,立即就这些问题进行谈话了解,并通过查阅相关材料迅速核实了有关情况,最后形成的巡察报告中就包括了‘违规发放补贴补助’和‘变相列支招待费’等问题。”襄城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白晓兵说道:“第四监督检查室通报的情况对我们帮助很大,巡察组快速、精准地锁定了相关问题,提高了巡察工作效率。”

巡中“人员走”,配合到位,“作战”更高效。一方面,襄城县纪委监委机关相关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把派员参加巡察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选派熟悉情况、业务精通的干部参与巡察。另一方面,该县委巡察组就重要问题研判、重要政策适用等向襄城县纪委监委有关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咨询;相关监督检查室将涉及被巡察单位的干部问题线索,提请巡察组了解;对巡察发现且确有必要及时办理的问题线索,提前移交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办理。

十五届襄城县委第二轮巡察期间,针对“紫云镇副镇长崔某拒不向县委巡察组提供材料”问题,巡察机构启动巡中沟通研判机制,由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与该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及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面对面研判问题,提出处置意见,襄城县纪委监委相关协作区开通问题线索办理“绿色通道”,在巡察期间就对当事人崔某作出诫勉谈话处理,震慑效果“立竿见影”。

巡后“同步走”,跟踪到位,“战果”更丰硕。襄城县委巡察机构联合县纪委监委相关室对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审核把关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并根据工作需要,选派熟悉相关问题线索人员协助问题线索的办理;该县纪委监委相关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巡察反馈活动和整改约谈会,进一步督促被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对整改情况加强监督,形成监督闭环。

十五届襄城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后,该县委巡察办、巡察组与县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对10个被巡单位上报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进行了审核,提出修改意见50余条,实地督促反馈问题整改78件次,完善制度机制30余项,追回违规违纪资金20余万元。

据襄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介绍,襄城县以制度机制为抓手,先后制定了17条措施,推动该县纪委监委与巡察机构在情况通报、人员选派、巡中沟通、问题线索研判、巡察成果运用、巡察整改监督等巡察监督各环节的无缝对接,既解决了巡察力量不足的难题,又相互学习了业务,促进了工作,实现了党内监督由形的“贯通”到质的“融通”,提升了监督质效,书写了襄城巡察监督的“新答卷”。(李晓辉 闫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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